各开发区纪工委、监察审计局,各县(市)区纪委、监察局,市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(纪委),市纪委各派驻纪律检查员,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:
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、便于信息传送,现就统计上报在职党员干部手机号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范围
全市各级各单位县处级(含县处级)以下在职党员干部(全体党员和全体干部)。
二、报送方法
1.市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(纪委),市纪委各派驻纪律检查员负责统计上报本单位(含所属机构)在职党员干部手机号码;
2.市国资委负责统计上报市管企业在职党员干部手机号码;
3.高等院校纪委负责统计上报本单位(含所属机构)在职党员干部手机号码;
4.各开发区纪工委、监察审计局,各县(市)区纪委、监察局负责统计上报本地在职党员干部(含所辖行政村“两委”委员)手机号码;
联系人:周晓茹王圣亮
联系方式:0371-61176055
附件:
关于报送手机号码的通知附件.doc
市纪委宣传部
2016年11月18日